媒體報道
12次法律咨詢貼身服務
日期:2006-01-02
作者:陳云芳 實習生 李彥 王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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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11月25日晚上,上廣新聞頻道剛播出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規(guī)定》,本報記者迅速作出反應,在網(wǎng)絡等媒體還難以找到該規(guī)定的相關消息時,房地產(chǎn)時報的政策法規(guī)版已出現(xiàn)了整版專題報道和全方位解讀。
去年12月19日,在《房地產(chǎn)時報》讀者懇談會上,一位自費訂閱本報五年的忠實讀者笑著說:報社的服務讓人滿意……
2005 年7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布,廣泛征求意見。本報法律版記者獨家采訪了有關專家、長寧法院院長盛勇強;并專門組稿,請復旦大學法學教授段厚省做了系列講解,力爭讓不同年齡層次、文化水平的讀者都能對《物權法(草案)》有所了解。
六個“最”———咨詢篇
創(chuàng)刊5年,本報法律版共舉辦了12次免費法律咨詢活動。記者和律師們放棄雙休日休息,為社會服務。其間,記者們不斷地探索如何更好地為讀者提供切實的房地產(chǎn)信息服務和法律援助,多次的咨詢活動也充分體現(xiàn)了日益擴大的律所、律師團隊熱心為百姓維權的職業(yè)風尚,以及讀者對本報的信賴和支持。回顧五年來房報的各次咨詢活動,六個“最”是最好概括。
最持久的主題:服務·維權。本報的12次咨詢活動都把服務和維權作為主題。只要是有關房地產(chǎn)方面的咨詢,不論難易程度都竭誠提供解答和建議,不收分文,直到咨詢者滿意;同時,幫助咨詢者認識到自己有什么權利,該如何去維護自己的權利。服務、維權不僅是最持久的主題,而且永遠是法律法規(guī)咨詢活動的主題。
最具突破性的“變革”。從一家律所的律師“坐堂”,到2005 年12月九家律所聯(lián)合的咨詢活動,本報的法律咨詢活動實現(xiàn)了突破性的變革(詳情請見2005 年12月19日第6和第11版)。最初,法律咨詢活動僅由一家律所提供服務,面對眾多的咨詢者,律師們分身乏術,接待時間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約。為了提供更到位的服務,本報記者聯(lián)系了多家律所,并獲得律師們熱情響應,就此形成了九家律所聯(lián)合出擊的新形式,咨詢所覆蓋的范圍不斷擴大,咨詢時間也從以往的一天增加為兩天。
最熱門的咨詢話題。二手房買賣、動拆遷、物業(yè)糾紛成為最熱門的咨詢話題。縱觀歷次活動,二手房買賣、動拆遷、物業(yè)糾紛成三足鼎立之勢,在數(shù)量上占前三位,成為最熱門的咨詢話題。
參與活動次數(shù)最多的律所。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上海市東方正義律師事務所是參與活動次數(shù)最多的律所。君悅律師事務所參加過七次法律法規(guī)咨詢活動,東方正義律師事務所參加過五次,兩家事務所幾乎合力給予了房地產(chǎn)時報法律咨詢服務系列活動的全程支持。君悅所的劉正東律師、東方正義所的黃可磊律師是參與活動次數(shù)最多的律師。劉正東律師是上海市人大代表,東方正義律師事務所是本報法律顧問。
最固定的咨詢活動時間。3·15消費者權益日成為最固定的咨詢活動時間。五年來,每到3·15,本報都會組織大型法律咨詢活動。第三、五、九次活動都是在這一天前后的周末舉行的。今后每逢3·15本報將依然會組織這樣的咨詢活動。
最及時的咨詢。第七次(2003 年6月28日)、第十一次(2005 年7月16日)堪稱本報配合時勢最及時的咨詢活動。第七次咨詢活動是在高級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 年6月1日生效)后舉辦的;第十一次咨詢活動是在國家和上海市政府旨在“穩(wěn)定房價”的新政相繼出臺后舉辦的。
新桃換舊符———改版篇
“請問,胡海容是報社記者,還是律師?”某周一下午,一個電話連線到了63501186 的座機上,記者聽到一位青年男子急促的求助聲音。青年男子姓胡,在上海銀行供職。來電求助的是這樣一件事:新婚不久的妻子患了絕癥去世,岳母沒與他商量,就獨自處置了他和妻子的房產(chǎn)……原來,他的情況與當天房地產(chǎn)時報“政策法規(guī)”版上胡海容法官的文章反映的情況一模一樣,他要向胡先生咨詢。
這只是房地產(chǎn)時報法律版改版后接到的眾多讀者來電、來信中的一例?!敖Y合案例進行政策解讀,回答購房人的熱點問題”,這是“政策法規(guī)”的版性定位?!敖o人啟示,可以借鑒的房地產(chǎn)法律顧問”是“以案說法”版的版性定位。房地產(chǎn)時報是一張專業(yè)性周報,特辟兩個法律版面,體現(xiàn)了法制宣傳在這張報紙中所占據(jù)的份量。
2005 年的7月11日,原先的“律師坐堂”版面改成了“以案說法”版。“調解處方”、“辦案手記”、“庭審實錄”、“法官(檢察官)點評”、“律師觀點”、“房案開庭”和“讀者有難”等新欄目紛紛與讀者見面。新版面使作者隊伍從單一的律師擴大到了法官、檢察官和司法干部。來自一線的具體案例報道,配以“法理點評”這一表現(xiàn)形式,增強了文章可讀性和實用性。而原先的“律師坐堂”版口變成了與“讀者有難”的互動欄目,更突出了報紙心系讀者的互動性和服務性。
對讀者的來信、來電,編輯、記者做到100%有回復或采用,體現(xiàn)了本報奉“讀者為上帝”的辦報宗旨。作為房地產(chǎn)時報的法律板塊,也形成了自身的品牌效應,其衍生產(chǎn)品———房地產(chǎn)時報叢書《買房114》,在本報五周年之際一經(jīng)面世,便深受讀者的廣泛歡迎。
普法,學法,知法,用法,在社會主義法制化進程中,我們深感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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