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北京虛擬貨幣交易稅征收細則出臺。細則規(guī)定:暫時按照交易全額的3%征收個稅。
而在10月28日,北京市地稅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的收入將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
北京盛風律師事務所的于國富對此的評價是,“20%是有法可依的,而按照交易全額的3%征收個稅,則是參照古玩字畫等其他財產轉讓征收辦法,缺乏了相關的法律依據”。
監(jiān)控私下交易依舊是最大難度
對于“按照交易全額的3%征收個稅”這一細則的出臺,大多數(shù)游戲公司依然是閉口不談,保持著觀望態(tài)度。有的公司的負責人私下向記者表示,“地稅局雖然開始接受虛擬貨幣交易申報,征收個人所得稅,但這在實際操作上卻很難。好多玩家都是在私底下交易,根本無法查詢”。而由私下交易引起的事件,不會是完全良性的。
即便是對于有據可查的網上公開交易,一些公司態(tài)度也比較消極。淘寶網公關部負責人盧維興表示,對此事一直保持高度關注,淘寶網本身不存在虛擬貨幣,而只是買賣雙方通過淘寶網平臺進行交易,但目前他們對交易虛擬貨幣并沒有應對措施。
在西城一家網吧內,一位張姓的網友表示,從根本上應該根除網上虛擬交易,因為網上虛擬交易會破壞網絡游戲的平衡性。一款游戲,你玩了10個小時,我也玩了10個小時,在實際戰(zhàn)果一致的情況下,因為你有錢,買得起更好的裝備武器,你就成了“爺爺”,我就成了“孫子”。那我就會選擇離開,不玩了。
監(jiān)管難、實施難等問題仍然存在
北京盛風律師事務所的于國富律師告訴記者,相關細則的出臺在虛擬貨幣交易稅征收的可操作性方面得到了更進一步的提高,不需要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就可以進行稅收,降低了執(zhí)行的難度。同時他也提出了質疑,“無論是差價的20%,還是全額的3%并沒有實質性的轉變,只是在稅基和稅率上做出了一些調整,也就是只有量的變化而沒有質的變化。監(jiān)管難、實施難、如何確定代扣代繳義務人等問題仍然存在”。他說:“北京市地稅局根據《稅法》中的‘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將繳納個人所得稅率固定為20%是有法可依的。而按照交易全額的3%征收個稅,則是參照古玩字畫等其他財產轉讓征收辦法,缺乏了相關的法律依據。”
同時也有玩家向記者表示,地稅的想法很不現(xiàn)實,首先很多時候都是玩家之間的交易,這種私下交易還需要保留憑證,并每一筆都記錄下來,買的多少,賣了多少,還需要自己去申報,顯然不具有操作性。個人即便有這個意識,但是這么麻煩應該都沒有積極性。而且相對個人的交易,運營商以及一些靠經營虛擬貨幣的網上倒賣商,這些更應該繳納相關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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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交易如何納稅?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具體征稅方式分為兩種,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絡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于個人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將以個人銷售網絡虛擬貨幣的所得,減去其收購網絡虛擬貨幣的成本,以這二者的差額,按照20%的稅率來征稅。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費用支出憑證的,地稅局參照如古玩字畫等其他財產轉讓征收辦法,暫時按照交易全額的3%征收個稅。
就征繳方式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個人取得的應稅所得,應由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通過網絡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的收入,如果沒有進行代繳,或者根本沒有法定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應按規(guī)定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自行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如沒有在代扣代繳環(huán)節(jié)扣繳個人所得稅,或者沒有法定代扣代繳義務人的,在個人取得虛擬貨幣交易所得時,應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自行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該負責人還表示,交易支付方有代扣代繳義務,但對于如何監(jiān)管虛擬貨幣交易,地稅局正在制定細則。他們強調,網絡交易的管理問題涉及多方面,對個人取得的應稅收入征收稅款,并不影響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執(zhí)行,也不意味著其有關行為符合其他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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