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傳真:走近日本律師
日期:2002-11-01
作者:市律協(xié)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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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在日本人眼里被認為是一年中很好的季節(jié)。大地一派新綠處處生機盎然。我應大阪市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大水勇、大水綜合律師事務所的邀請,跨入了這片土地,利用22天的時間,走訪了大阪11家律師所、東京2家律師所,與日本律師進行全天候、近距離的考察。
一、認真勤勉的日本律師
早就聽說過日本人工作認真,凡事一絲不茍。這次真是親身體味了。初到日本的當晚,大水先生和律師內山由紀小姐一起邀請我在一家酒店里用餐,我剛到酒店,該所的律師助手即拿出一張大阪北區(qū)的地圖復印件,上面標著我投宿的“伊書當”大酒店的位置和大水綜合律師所的位置,并用紅線將二者的路線突出,以示行走的方向。原來他們怕我初來乍到而會迷路。
然而,真正叫我感動的是日本律師辦案的情景。
大水先生從事律師職業(yè)已有近30年,是日本戰(zhàn)后第二代律師。他每天從上午9時開始便一直忙于接待當事人、到現(xiàn)場勘察、會見被告人、上法院開庭。這樣連軸轉至晚上8時許才回家(日本沒有午休)。一次我跟隨大水到大阪地方裁判所(即大阪市中級法院)旁聽一宗由大水先生親自承辦的母親持刀捅兒子胸部一刀的暴力犯罪案件。對大水而言,這是個小案子。據(jù)了解,大水先生接案時,被告人江野明美還羈押于看守所,大水親自為其取保而獲釋。之后,大水又到現(xiàn)場,了解到當時其兒子受父母斥責后,用力推搡其母使其跌倒,從而激怒母親,導致其拿刀捅兒子的事實。同時,他又取得了其兒子平時行為不軌,經常與不法青年混在一起,經父母苦口婆心的規(guī)勸仍然無效的證據(jù)。這一大量的細致的取證工作為被告人的緩刑判決奠定了基礎,在法庭上大水先生對被告人的詢問也是一絲不茍,在45分鐘的盤問中,他沒喝一口水,連續(xù)發(fā)問,內容從平時母子關系直到兒子的近況以及案發(fā)當天的行兇細節(jié),細致、深入、絲絲緊扣。這對中國律師來講可能認為是多余,但他一再詢問不厭其煩,特別是詢問時好像醫(yī)生對病人般親切、平和,絕沒有浮躁之感。由于大水對該案每個細節(jié)的精心推敲,滴水不漏,最終因其辯護有力,其意見被法官接納,被告被宣告緩刑。在日本,對暴力型犯罪,處罰是很重的,哪怕是家屬成員之間。而本案的成功,確實說明大水的認真態(tài)度和辦案能力,其敬業(yè)精神窺見一斑。大律師辦小案件如此認真,那么辦大案就可想而知了。
二、關心政治的日本律師
許多人認為,資本主義國家的公民或律師,他們只會埋頭工作只講個人利益,不關心國家大事,其實這認識是片面的。日本職業(yè)律師不但經常低收費地擔任國選辯護人,而且對國家的前途、國會的立法十分重視、關心。
6月5日中午,我從大阪高等法院出來,步行不到5分鐘,突然聽到從西天滿國道一號線路口傳來響徹云霄的口號“反對有事法案”、“擁護和平憲法”、“保護人權”……。接著看見大阪市1500多名律師及行政人員身穿西服,佩帶領帶或神色莊嚴地散發(fā)反對“有事法案”的傳單,或手拿氣球、小標語、甚至拉著小提琴在街上游行,他們在警察的開道下,秩序井然地繞市政府、市議會一圈,引起了許多市民的關注和聲援。我在大水的勸引下,也以外國律師的身份也參加了平生第一次的游行。
在這里順便提一下“有事法案”?!坝惺路ò浮庇伞拔淞羰路ò浮焙汀鞍踩U蠒h設置法政修正案”以及“自衛(wèi)隊法修正案”組成。它是小泉內閣向國會審議的法案,其目的是擴大政府首相的軍事力量,容許向海外派兵,以達到架空1946年《和平憲法》。所以自然激起愛好和平、熱愛生活的日本律師的反對。大水講,和平的日子來之不易,我們一定要珍惜她??梢姶蠖鄶?shù)包括律師在內的日本人民和中國人民一樣是愛好和平的。
在日常生活中,日本律師也熱衷于社會活動和公益活動,經常無償服務于社會。
三、彬彬有禮的日本律師
日本的民族性格中,講禮貌無疑是日常生活中屬于核心地位的一項準則。在日本到處能聽到“謝謝”、“歡迎”“承蒙關照”諸多此類的禮貌用語。日本的律師更不列外,因為日本《律師法》規(guī)定:“律師必須始終保持高深的修養(yǎng)和陶冶高尚的情操”。
有人講,日本人特別喜歡鞠躬,其腰簡直像彈簧一樣,一天要彎成百上千次仍樂此不疲。有些日本人打電話也在鞠躬。怪不得日本人很少有腰椎盆突出的疾病。
6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大水和我從大阪市政府回來途中遇到一位童顏鶴發(fā)的老者。突然間,大水在遠離10m左右的地方深深地、緩緩地向他鞠了個90°的躬,然后又在相距2m處鞠了2次躬,其神態(tài)之認真、表情之恭謹為平時所少見。原來這位老者是大水的老師,大阪市德高望重的大律師――池田忠一先生。
在研修中,我結識了內山小姐,應該說她在女性律師中是很優(yōu)秀的。她與當事人說話或商討案件時,其語速很快而且一直在喊“哈依、哈依、哈依”(日語口語中表示是的、知道之意)但從未露煩之表情。有一天,我留意數(shù)了她的“哈依”足足有107個。離開日本時我戲謔地對她說,怪不得內山小姐身材這樣苗條,大概是每天講了數(shù)以百計的“哈依”的緣故吧!在日本,法官到庭時,全體人員起立。這時法官向包括刑事被告人在內的全體人員鞠躬。然后雙方互相鞠躬。律師間在馬路上相遇即使不認識,只要從著裝、徽章上得知對方是律師就行禮致意。這對日本人來講,已是習以為常了。
四、規(guī)模偏小的日本律師所
日本的國土狹窄,只有37萬平方公里,卻要容納1億多人口。所以在日本什么都要變小,“小”是日本的特點。日本的住宅小、禮品小、辦公地小、甚至一般酒店也只有100m2-200m2的地方。律師所也同樣是規(guī)模偏小。據(jù)1995年日本律師聯(lián)合會的調查,10-15名的律師所占全部律師所的1.9%,6-9名的只占5.1%。大水作為大阪府知名的一流律師,其律師所也只有名律師、4名秘書小姐。大水對我講,律師所大小都有優(yōu)缺點。但我本人認為大規(guī)模所沒有實際意義,這是由律師工作的獨立性、個體化性質所決定的。在二戰(zhàn)后60年代,日本也曾倡導大規(guī)模的律師所,但后來也分化了。隨后他又拿出全日本的律師登錄名冊告訴我,大阪市律師共有2633人,律師所有701家,即平均每家律師所只有3.7人。大阪這個高度國際化大都市最大的律師所規(guī)模也只有31人。在日本的一座規(guī)模居中的大樓里,開設10家以上的律師所是司空見慣的。最少的律師所只有2名律師,有夫妻律師所如東京知名的川上忠德律師所,就是川上忠德和其妻川上博子夫婦共辦的。父子、母女律師所,甚至只有一名律師的律師所(但不是提倡自宅辦公)。我想這現(xiàn)狀的存在是否能歸咎于律師的獨立意識呢總之,與中國的律師所相比,日本的律師事務所之規(guī)模、人數(shù)、氣勢不可同日而語,是屬于另外一種體制。
當然并不是講日本律師都是優(yōu)秀認真的。其實,任何國家都有違規(guī)、違反職業(yè)道德的律師,中外概莫能外。日本的律師因違反綱紀而被日本律師聯(lián)合會懲戒的事例很多,律師聯(lián)合公會的權威刊物《自由和正義》每期的末頁,都刊登著被警告、命令退會、除名的“非行律師”。近來一段時間,日本書店里有一本暢銷書叫《問題律師》,該書十分詳細的描述了一些“無能律師”、“吹牛律師”的病態(tài)、丑態(tài)和司法界的陰暗面。盡管上述人屬少數(shù)、個別,但也反映出日本律師界存在的問題和人們對此的憎惡心理。22天的考察是短暫的,但從大水先生等日本律師身上學到的敬業(yè)精神、辦案技巧,對我的影響卻是長久的。在這里,我祝愿大水先生及全體律師人員身體健康、事業(yè)發(fā)達。(作者:金克明 摘自《中國律師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