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提煉和弘揚“東方大律師精神”
日期:2007-05-13
作者: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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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紅兵
今夜星光燦爛,大律師從東方走來?!笆讓脰|方大律師”的評選宣傳活動隨著一臺“走向法治,促進和諧”的大型頒獎文藝晚會的結束而徐徐地落下了帷幕。10位德技俱佳的東方大律師走上領獎臺,接受代表至尊榮譽的獎杯。評選的大幕雖然圓滿落下,但是圍繞著尋找東方大律師的精神內核和文化價值的序幕則剛剛展開。這也正是我們開展評選宣傳活動的初衷:以一種精神激勵上海8800名律師在服務經(jīng)濟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中奮發(fā)有為,以一種文化引領上海8800名律師在追求公平正義、維護法律實施中體現(xiàn)價值。
法治不僅是和諧社會的實現(xiàn)方式,也是和諧社會的基本內容。在完善法治和構建和諧進程中,律師可謂是舉足輕重、不可或缺。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前所未有地以黨的文件的方式多次提及并論述律師的地位和作用。和諧社會的構建為律師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更好的機會,也為律師隊伍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是在這個大背景下,探討、提煉并光大“東方大律師精神”就顯得更具有現(xiàn)實的社會意義。10名東方大律師作為法治精神的傳播者,作為和諧社會的建設者,作為民主法治的踐行者,孜孜以求,不懈努力?!皷|方大律師精神”是上海銳意進取、奮發(fā)開拓的城市精神在律師行業(yè)的集中體現(xiàn),是改革創(chuàng)新、艱苦創(chuàng)業(yè)的時代精神在律師行業(yè)的集中反映?!皷|方大律師精神”是上海律師追求公平正義、完善民主法治的強大精神動力,是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推進行業(yè)自我完善的理論武器,是上海律師隊伍先進品格的高度概括,是上海律師在參與“四個中心”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中所應體現(xiàn)的核心價值。
10位東方大律師,其所從事的專業(yè)領域迥然不同,其辦案風格也各有特點,但其中體現(xiàn)的目標價值與本質屬性卻殊途同歸、一脈相承。在他們身上,我們看到了忠實客戶、勤勉盡責的職業(yè)精神,我們看到了勤奮學習、精益求精的專業(yè)理念,我們看到了追求公正、維護法治的事業(yè)屬性,我們看到了引領隊伍、甘當楷模的榜樣氣質。這些都構成了東方大律師的精神內核,從而充實了上海律師的核心價值體系。
相約春天,龍躍浦江。東方大律師評選宣傳活動提煉了“東方大律師精神”,“東方大律師精神”推動了上海律師事業(yè)發(fā)展的進程,我們應該大張旗鼓地、理直氣壯地弘揚“東方大律師精神”。宣傳律師不純粹是宣傳律師,更重要的是宣傳律師制度,而律師制度正是我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傳播法治精神,而法治精神正是我們這個城市精神的重要內容。我們要把東方大律師所代表、所承載的上海律師精神內核,寫進我們的律師行業(yè)精神中,寫進我們這座誕生東方大律師的城市精神之中。
(作者為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會長、首屆東方大律師評選宣傳活動組委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