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上午,市律協(xié)社會公共服務業(yè)務研究委員會赴市司法局進行有關規(guī)范律師參與案件調解工作的專項調研。參加本次調研的有市司法局律管處王旭峰副處長,市律協(xié)社會公共服務業(yè)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馬永健、副主任李曉茂、張磊、鄭震捷,委員呂璇璇律師等。調研主要圍繞如何結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關于支持和鼓勵律師擔任各類調解組織調解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展開。
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發(fā)布《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在北京、上海等11個省、直轄市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在法院、司法行政機關以及社會各方力量的積極推動下,律師參與案件調解工作已經有了一定的發(fā)展。王旭峰副處長表示為了更好的鼓勵并支持上海律師積極參與各類調解組織,市司法行政部門準備制定相關指導意見,希望社會公共服務業(yè)務研究委員會給出意見和建議。
與會委員們認為應對參與案件調解的律師設定一定門檻,并應當加強管理、培訓工作。對于參與案件調解的律師,應當給與一定的鼓勵、獎勵,以提高律師積極性。除此之外,還應當建立回避制度以及監(jiān)管制度,尤其是避免虛假訴訟的發(fā)生。 馬永健律師表示,委員會在之后會就相關問題進行進一步的討論并匯總各方的建議,向司法局律管處提交書面修改意見,并持續(xù)關注上海規(guī)范律師參與案件調解工作的各項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