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潘登所律師為國際知名私募基金管理人Weiss Asset Management LP就有關“QFII在中國投資A股所產生的資本利稅的追溯征繳”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對其關心的有關追溯征繳可能涉及的期限,稅收協(xié)定優(yōu)惠條款的適用和范圍,以及有關具體細節(jié)問題進行了解答和論證。該機構對本所的服務給予了高度認可。Weiss Asset Management LP位于美國波士頓,致力于通過深度的基礎性和系統(tǒng)性的數(shù)據分析來發(fā)掘出世界各地被低估的股票,其投資理念是通過努力創(chuàng)造一個平衡的投資組合以期產生高回報的同時能夠有效回避相關風險。Weiss Asset Management LP在世界各主要證券交易市場均有涉獵,其主要投資的上市公司(全球范圍)包括:美國微芯科技公司、HF2 FINL MGMT INC、STARWOOD PPTY TR INC、SWISS HELVETIA FD INC、SEABRIDGE GOLD INC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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